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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津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天津市内户口迁移:
    1、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
    2、受理条件
    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3、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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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