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同居不违法,但同居后不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如果只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则应该受理。离婚后同居并非违法。在离婚后,夫妻双方仍然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很普遍,也被称为“离婚不离家”。然而,如果双方在领取离婚证后仍继续同居,则不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则会裁定驳回起诉。但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而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应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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