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评不上级可以 享受工伤待遇 ,不能享受伤残待遇。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 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