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抗辩何时提出 |
释义 |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诉讼时效抗辩如何起诉 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2、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抗辩要明示。默示是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一种方式。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期?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要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诉讼会被法院驳回。 三、超出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吗 超出诉讼时效是否还可以起诉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有时效已过的事实,义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权利请求权受阻,义务免于履行。债权对权利人没有影响,债权仍然是完全债权。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诉讼时效抗辩权是私权,是否行使属于抗辩权人自由行为的范畴,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当解释诉讼时效,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是相对的。诉讼时效届满后,以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为前提,不必产生权利人请求权阻止的后果。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况下,其中一人是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效力,或者其中一人放弃时效利益,对他人没有影响,即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只有相对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