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8天了为什么还是没消息?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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