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章拍照的内容包括: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或标线的地点掉头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大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车注意事项: 1、通过信号灯路口时要减速慢行,保持制动安全距离,特别是在黄灯闪烁时,不可加速抢行; 2、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切不可在转弯车道直行或者在直行车道转弯; 3、在进入路口之前留意观察路口设置的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切不可压路口单、双实线。 违章拍照包括电子违章监控拍照和手持摄像设备进行拍照;电子违章拍照工作原理是在路面下埋线线感应圈获知车辆通过,然后将信号传到中央处理器,寄存器缓存;一般拍摄到违章信息发往后台,若没有违章拍照,一个(红绿等周期)会自动删除记忆;一般对违章拍照后3个工作日会受到相应违章信息,车主需要及时处理,有时候也会延5-7天受到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