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三个月内能否消除记录? |
释义 | 领证三个月内离婚无法消除记录,但特殊情况下可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档案需长期保管,除非满足无效、可撤销情形。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需退彩礼钱,如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等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支持返还彩礼请求。 法律分析 一.领证三个月内离婚可以消记录吗 1.领证三个月内离婚通常是不可以消记录的。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婚姻记录会被建立婚姻登记档案长期保管,但双方的婚姻登记满足无效、可撤销情形的除外,如因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婚姻关系经撤销后,自始不存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 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要退彩礼钱的情形如下: 1、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虽然是合法夫妻,但是未曾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结婚三个月内离婚一般无法消除记录。根据相关法规,婚姻记录会被长期保管,除非婚姻满足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女方在结婚三个月内离婚时,如果存在彩礼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有可能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