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具有国家机关的职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只包括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政治协商会议是鉴于国家机关和普通社会团体之间的一个团体性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五条 政务院根据并为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规定的施政方针,行使下列职权:一、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二、废除或修改各委、部、会、院、署、行和各级政府与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务院的决议、命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三、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议案。四、联系、统一并指导各委、部、会、院、署、行及所属其他机关的相互关系,内部组织和一般工作。五、领导全国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六、任免或批准任免第七条第九款乙项规定以外的各县市以上的主要行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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