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单位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单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单位审。 4、下达收回决定书。 土地使用权收回国家有补贴吗 会。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间,国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家收回个人土地使用权是否有补贴 会。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间,国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如下: 1.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 2.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3.进行地籍测量。 4.注册登记。 5.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会不会被国家收回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是否会被国家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国家没有其他的规划,房屋业主再重新缴土地出让金,相当于续租; 2.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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