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大病不能提取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建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分析 父母大病不能提取公积金。因为父母大病不属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建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拓展延伸 父母生病能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需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满12个月的条件。其次,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最后,需要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 总之,父母生病是否能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结语 父母大病不能提取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建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都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父母大病不属于上述情形,不能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