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重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轻伤重伤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如下: 第3.1条: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第3.2 条: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第4.3.2条还规定了,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刀伤怎么鉴定轻伤重伤 刀伤鉴定轻伤重伤由办案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最后根据法医鉴定结果给出轻伤或者重伤的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重伤二级的鉴定标准 重伤二级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法医或者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适用于《刑法》对侵害者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要主张民事赔偿责任,还需要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重新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具有下列损伤情形之一,即可以鉴定为重伤二级: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视器视力损伤;颈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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