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已取消,目前具有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1、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主体是一般的犯罪主体; 2、具有主观犯罪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存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