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退出公司,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因特定原因追回所持股权价值,从而彻底丧失会员资格的规则。 两者的区别是一个不能执行,一个可以执行。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回股份。它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作伙伴,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如果是有限公司,股份不能撤回,股份只能转让给他人,如果是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之间的协议转让,也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但在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权; 2、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退股,但可以在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份,也可以在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他人。股东出资入股后,出资很难退出,退出的唯一途径是通过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手续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