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根据风险情况进行正常核保,但不能拒绝投保或提高保费。保险公司应当事先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且不能将器官移植术病史作为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进行正常核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被保险人告知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如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器官捐献人、器官移植受者及其近亲属不因器官捐献和移植行为而受到歧视、不平等待遇和法律追究。 因此,患有器官移植术病史的人可以购买电子设备保险,保险公司不能将其作为免责条款,但核保时可能会根据风险情况进行正常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