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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释义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成立公司一定要有章程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公司时一定要有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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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