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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执行人信息会被公布出来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被执行人是失信人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二、什么是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三、失信被执行人家人会被限制吗一旦自己成为了老赖,那么也是一定会影响到自己的家人的,首先会直接受到影响的就是自己的配偶,根据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借款也将会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后期在强制执行还款时,也会直接冻结夫妻的共同财产以及拍卖夫妻的共同资产。除了夫妻双方共同履行义务之外,一般只要一方成为了老赖,那么另一方后期在进行高消费或者是贷款时,也是会受到很大的限制的。除了配偶,老赖的子女也会因为自己受到限制,一般只要父母是老赖,子女便不能在费用较高的私立学校就学,并且之前也有因为父亲是老赖被大学拒收的报道,因此为了不连累自己的家人,一定不要成为老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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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