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工资不发放怎么办 |
释义 | 疫情期间工资不发放,劳动者可通过以下的方式维权: 1、申请调解; 2、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疫情期间企业不发工资的解决途径为:如果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工资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手上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可以通过之前的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及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停工是有工资发放的。停工第一个月正常发放工资,第二个月开始发放生活费,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1月份的工资应按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2月份及以后的工资,如发工资的时间在延迟复工期内,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推迟发放合理。如果确实因为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在复工后及时发放的,可以与工会或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协商推迟发放,但注意不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确规定是不可超过30日。至于工资是否能只发部分,应与所有员工协商来确定。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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