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警察办案规则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接受案件:包括控告、自首、报案、扭送等等。 2、审查:一是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就移送有关机关;二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三是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3、立案。 4、侦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 搜 查、查封扣押、 通缉等。 5、破案。 6、采取强制措施。 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8、侦查终结。 9、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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