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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责任相抵原则是什么?
释义
    责任相抵原则,在我国民法上指的是当双方都违约或者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下,各自所需承担的责任可以相抵销。受损失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减少对方应当赔偿的损失赔偿额。
    一、房屋买卖双方都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双方都违约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也可以向对方追偿损失。在实践中一般以双方的过错互相抵消后能否继续履行合同为准,能够继续履行的不会判决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明显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会判决该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下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无效合同可要求赔偿损失吗
    合同无效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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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0: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