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无保险,则一般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其无力承担责任或潜逃,则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有权向无责任方追偿。 此外,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人身伤害,且事故责任在对方,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基金申请赔偿。但是,该基金仅适用于无法追索到应赔偿人或应赔偿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对于受到损害的人,由事故负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以及其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的,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机构或者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实施本条例的机构应当设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基金。 3.《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