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是可以更改户口本和身份证名字的,需要本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户籍部门进行申请名字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字的具体流程是: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2.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3.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的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4.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 改名字需要以下材料证明: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总之,到了三十岁,公民是可以更改名字的,一般改名字需要本人或者父母申请、户口本、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的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