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价的形式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的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和数据信息。报盘什么时候失效?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约束:A.撤回要约。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要约。受要约人实质性地改变要约的内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要约中有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时不作 法律分析 要约的形式包括三种:书面、口头和数据信息。报盘什么时候失效?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约束: A.撤回要约。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要约。受要约人实质性地改变要约的内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要约中有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时不作出承诺。如果口头要约在很短的时间内未被立即接受,则表示该要约无效。 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送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已经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不可逆;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逆,并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结语 要约的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和数据信息。在要约发出后,若出现撤回要约、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明确表示不接受要约、受要约人实质性地改变要约内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要约将失效。但若要约中有承诺期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时不作出承诺,则表示该要约无效。另外,要约可以撤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要约人已确定承诺期限或表明不可逆等。 法律依据 价格法(1997-12-29)\t第四十八条\t本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九条\t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价格管理条例(1987-09-10)\t第七条\t制定、调整实行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应当接近商品价值,反映供求状况,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并且遵循下列原则: (一)各类商品价格应当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 (二)应当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或者等级规格标准,实行按质定价; (三)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的前提下,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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