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六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因此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都是能够一审就判决完毕的,很有可能双方对于案件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满意,从而提起上诉,法院在受理之后就需要进行二次的审查,这就是二审。二审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因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给出最终的判决。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