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
释义 | 一、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有哪些条件 1、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有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当地不低于5年以上的当地常住户口; (2)申请人还要满足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属于最低收入家庭,家庭每人建住宅面积在低于15平米以下,总面积50平米以下; (3)在家庭成员中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被抚养的关系并且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在当地的房管部门确认,没有其他地方的住房。 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二、公租房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和申报的材料,可以到住房部门进行申请,审批部门会告知申请者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申请人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和材料; 2、公租房管理部门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在30个工作之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整合的内容有社区居民调查、对申请人的户籍,入以及住房情况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公租房管理部门就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15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