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天津市申请 公租房 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户籍满5年的单人家庭,可单独申请公租房。独立户籍未满5年的,申请家庭人口数量以本次迁移之前户口簿记载为准。 (二)离异或丧偶的单人家庭,可单独申请公租房。 离婚 人员须离婚1年以上(以 判决书 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公租房。 (三)非独立户籍的未婚人员,须与父母共同申请公租房。但父母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以外户籍或已双亡的,可单独申请。父母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内有住房的,须认定为该申请人住房。 (四)申请人(或配偶)与未婚子女在同一地址分别落有户籍的,应当共同申请公租房。 《 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