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的处理一般都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受到工伤的,单位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员工应该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 即可按照相关规定来要求企业赔偿。 其次,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 最后,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