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日如何变更 |
释义 | 1、提出申请 (1)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 (2)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 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否则,不予更正申请日。 2、准予更正 准予更正申请日的,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一式两份,副本送交申请人,正本存档,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日期如何确定 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 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国务院行政部门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国务院行政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 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 (1)由于邮戳不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为申请人认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他证据,要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改正。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 (2)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自己或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期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二、专利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与非专利文献检索,确定拟申请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与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编写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同时填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人将编写完的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交业务处。 4、业务处对发明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审后,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 5、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初稿,撰写正式申请文件。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6、所有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制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 7、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予以受理,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8、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建档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9、业务处将在所内网上办公系统中披露相关受理信息,同时为研究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印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方便。 10、专利局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合格,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认为不合格,通知补正,补正合格,予以公开,不合格,驳回该申请。 1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专利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2、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及时通知发明人,配合专利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复。 13、业务处在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缴纳各种费用。 14、专利局收到缴纳的各种登记费用后,对此专利予以授权登记和公告,并发给专利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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