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超员百分之40的,扣罚6分,罚款200元。超员处罚标准如下: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