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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塑料颗粒是否被禁止?
释义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经过合法审批,塑料颗粒生产需要通过环评。国家和地方应将环境保护纳入规划,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
    法律分析
    1、必须经过合法审批才不会违法犯罪。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做好环保工作,正规的塑料颗粒厂是要过环评才能做的。
    2、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拓展延伸
    塑料颗粒生产是否受到限制?
    塑料颗粒生产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一些地方已经实施了禁止或限制塑料颗粒生产的政策。这些限制旨在减少塑料污染和环境破坏,鼓励替代材料的使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塑料颗粒在许多行业中的广泛应用,限制其生产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塑料颗粒生产的限制程度各不相同,需要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因素来制定相应的政策。
    结语
    合法审批是避免违法犯罪的必要条件。塑料颗粒的生产涉及环保问题,对环境造成污染。正规的塑料颗粒厂需要通过环评才能开展生产,做好环保工作至关重要。国家和地方应将环境保护纳入规划,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在全球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各国对塑料颗粒生产的限制程度各不相同,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制定相应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二)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三)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三章 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海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进出境检疫、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网络,组织监测站点布局、建设,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开展主动监测和病原检测,并纳入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配备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且未委托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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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1: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