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订婚后结婚期间男方父母汇款给女方用于买房子离婚时汇款被说成借款要求返还法院会认定是彩礼还是借款? |
释义 | 您好,您这种情况,在一定证据的支持下一般会认定为彩礼。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其具体认定标准,一般为“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或符合当地风俗的赠与行为”。涉及房产的转账,一般比较大额,在足够证据的支持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彩礼。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通常情况下,已经结婚的,在离婚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会存有一些特殊情形,具体如下: 如果夫妻双方办理了结婚证,但是很快就选择离婚,彩礼应予以返还。因为结婚的时间过于短暂,法律上通常不会认定双方构成事实上的共同生活,那么彩礼的给付目的并未达到,解除婚姻关系后也应当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导致一方生活困难,也应当返还彩礼。根据民间风俗,在谈婚论嫁之前,都会涉及彩礼的给付,给不起彩礼,则意味着女方父母很难同意婚嫁事宜,所以男方也会想尽办法筹得款项,家境不好则会导致男方存有负债,如果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不管是否离婚,男方若提起返还彩礼,则也需要返还彩礼。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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