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时间没到可以要钱吗 |
释义 | 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中载明的还款日期没有到期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若能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是可以的,但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债务人还没有违约,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一、借贷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1.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同时明确借方和贷方是什么意思,各是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2.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a)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b)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c)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d)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e)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f)立据日期。 g)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3.借款续期 有时候借款快要超过诉讼时效了,债权人出于各种原因暂时又不准备起诉,这时,很多人往往通过续期来防范诉讼时效风险。 忠告:如借款续期,可在原老借条上直接备注即可,如在原来借条下方空白处注明续借一年,利息照算。债务人签名,署上日期。 实在要重写,也应写清楚来龙去脉,并最好保留好原借条,如债务人有异议,可当面在原借条上打X并注明作废,或在新借条中注明清楚原借条作废。 4.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民间借贷大部分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因为太熟,借条很随便,有些甚至都没有借条。一些熟人之间,双方电话中说好金额,见面时债务人直接拿出写好的借条给债权人,一旦债务人居心不良让他人代写借条,并在诉讼中否认借条为本人所写,则债权人将会陷入被动。 仅当面书写还不够,已有媒体报道,有骗子利用高科技笔来书写借据,这种笔的墨水可以慢慢地淡化直至消失,同理,也不排除有特制的纸张,如果真是有预谋的人这样做了,后果可想而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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