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在校骨折学校要赔偿吗 |
释义 | 学生在校内骨折责任分担:学校尽责则学生自负,学生未尽责则学校负责。根据《民法典》,学校或教育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负责,如监护人尽责则可减轻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担部分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分析 学生在校内骨折由学校或学生自行负责。学生在校内骨折,学校尽到了劳动教育、管理职责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相反,如果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生骨折与学校存在因果关系的,学校需要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拓展延伸 学生在校骨折:责任归属与法律赔偿的界限 学生在校骨折的责任归属与法律赔偿的界限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然而,是否需要学校赔偿取决于多种因素,如事故的具体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过失、学生是否存在过错等。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学校的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学生自身存在违规行为或者事故是不可预见的,学校的责任可能会减轻或免除。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责任归属和法律赔偿的界限。建议当事人在此类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学生在校骨折的责任归属与法律赔偿的界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学校需尽到管理职责,否则需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如学生是否存在过错等。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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