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共有产权房 申请条件 新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 本人具有江南六区户籍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以及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 东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 , 其他五区参考江南六区标准。 2、 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 , 也就是没有转移房产的行为,这一点要求很严格,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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