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 1、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及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2、法院受理案件,女方缴纳诉讼费; 3、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 4、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5、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申请书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起诉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如果有孩子的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等。 一、离婚对方不同意如何解决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的解决方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状; 2、准备好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明和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 3、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到管辖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一、下列情况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5、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6、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综上所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裁判标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一般会从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定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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