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公司怎么分?股东是老公 |
释义 | 夫妻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即使丈夫在结婚前就是公司股东,妻子依然有权利要求股权投资所得的收益分割。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属于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 财产分割问题跟丈夫是股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在登记结婚之前丈夫就是公司的股东,股权肯定是归丈夫所有的,但是,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妻子也有权利要求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如何进行财产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还要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一般来说,财产分割应该基于公平原则,即按照双方贡献和收益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点,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是一项复杂的事项,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离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财产分割中应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双方贡献和收益的比例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是一项复杂的事项,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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