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冰毒贩卖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冰毒贩毒的量刑标准根据毒品数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规定,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和组织、使用暴力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贩毒量较大的可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数量较少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案件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审理期限也可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而有所调整。贩毒行为并非都会判处死刑,判刑标准因案情而异。 法律分析 一、冰毒贩毒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千克以上、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冰毒是最常见的毒品类型之一,但只要属于毒品,对贩毒的量刑标准还是需要有更加详细的案情才能针对性的分析。虽然不管贩卖毒品多少都会被判刑,可是贩毒案件的判刑标准差别很大,不是所有的贩毒行为都会被判处死刑。 结语 冰毒贩毒的量刑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或者属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等情形,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并处没收财产。而对于贩卖数量较小的毒品,刑期则会相应减轻。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量刑和审理时间的判断,判决结果并非所有贩毒行为都会被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