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的身份证是否可用 |
释义 | 身份证丢失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补办身份证的行为本身已告知公安机关证件丢失事实。另外,到派出所补办时,刊登丢失声明或开具挂失证明可作为防止他人非法使用身份证的证据。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丢了别人捡到能用。因此丢失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 办理丢失补领身份证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身份证丢失到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在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或到派出所开具挂失证明,是预防有人利用居民原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时,以上两种证明作脱罪的证据。 拓展延伸 找到他人遗失的身份证是否需要上交给相关部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找到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应该上交给相关部门,以确保身份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重要证明,对于失主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上交身份证可以帮助失主尽快找回证件,避免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或滥用。同时,上交身份证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的维护,有助于减少身份证被用于非法活动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将捡到的他人遗失的身份证上交给相关部门,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结语 遇到他人丢失的身份证,我们应该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将其上交给相关部门,确保身份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重要证明,对失主具有重要意义。上交身份证有助于失主尽快找回证件,避免身份信息被滥用。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的维护,减少身份证被用于非法活动的可能性。让我们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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