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抵押是否需要提供不同的抵押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多次抵押需要提供不同的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可重复履行的债权债务。重复履行的次数和期限,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2.《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抵押权证书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位置和抵押的范围等内容。” 3.《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抵押权人变更抵押的范围的,应当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办法向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4.根据司法实践,多次抵押需要签订不同的抵押合同,每一次抵押的范围和内容都应当清晰明确,以便于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因此,多次抵押需要提供不同的抵押合同,每一次抵押的范围和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并依照法律规定向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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