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评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
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区疗事故技术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人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省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一、医疗鉴定机构有哪些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过错鉴定由谁负责 我国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患者或其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 三、法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地点合理吗 法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地点是合理的。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中华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第四条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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