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报销他人补助款项的,必须有该人员确认签名。该报销单据必须用兰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准有涂改的痕迹。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审阅工作, 是指各部门经理在审核的单据上要注明:“已核”或:“属实”字样,并同时签名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