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安置补偿费的计算方法 |
释义 | 安置补偿费(仅指征收耕地)=安置人口数×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人口数的计算:依据《土地法》第47条第2款规定,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那么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何理解“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通常应为拟征地公告时的人均耕地数量。因此,安置人口数也只能是在拟征地公告时已在册的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在拟征地公告后迁入被征土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口也不应当属于安置对象。 上文就是对于安置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偿费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介绍,依据《土地法》规定,如果依照法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费的总和不得起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安置补偿费的最高标准为20倍。 一、每个地方的区片综合地价是一样的吗 每个地方的区片综合地价肯定不是全国统一的,就算在同一个市,征收的土地在不同的位置,地价也是不一样的,要依据所在区域的价值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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