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与小产权房住户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无效,法律不予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证,无法上市交易。依法,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签订合同乙方没有合同也是有效的,只要合同经过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规定。 法律分析 一、小产权房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无法转让、继承等,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法律不予保护。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国家不承认并不予办理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既无法律保障,也不可上市交易。严格上来说,小产权本质上是无产权。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签订合同乙方没有合同是否有效 签合同乙方没拿到合同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对甲乙双方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甲乙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论是双方持有还是单方持有,都不会必然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签订合同只有一方持有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结语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是无效合同,法律不予保护。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所以称为小产权房。国家不承认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时,只要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没有违法规定,无论是双方持有还是单方持有,合同都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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