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 律师 可以会见。 第二种情况,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 犯罪嫌疑人 ,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