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根据给付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即使给付方因犯罪被关押或长期患病而失去经济能力,也应继续支付。只有当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且无力支付时,待其恢复自由并有经济来源后,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离婚子女抚养费可以以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因犯罪被关押,失去经济能力为理由不给。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待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纠纷解决方法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纠纷解决方法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首先,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尽量达成共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在法庭上,双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此外,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最重要的是,双方都应以子女的利益为重,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抚养费,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结语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定。在给付方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犯罪被关押、失去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暂停支付。如果给付方在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继续支付。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等方式解决,确保子女的合理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