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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释义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若是提取的公积金是用于支付房贷的,那么再贷款可能就会算做二套房。但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一、二套房贷的认定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二、公积金买房注意事项
    1、虽说公积金可以用来贷款买房,但要注意它是不能直接用来支付房屋首付款的。有很多人都会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支付首付款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般公积金都是按先使用后提取来的。
    2、如果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的话,那么其首付款就必须要先垫付,然后再携带贷款者的身份证及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中的余额才可以,并且提取总额不能超出房款的总额。
    3、有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数额会比较大,账户中可能有50万元,而购房的总额是30万元。一般人都会以为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都提取出,在支付完了房款后还有余20万。但实际上住房公积金所提取总额是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的,就算公积金账户中有50万,但所购房屋的总额不足50万的话,一样也是不可以全额提取的。
    三、父母买房是否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
    父母买房不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
    只有自己和配偶购买住房时,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在职的职工个人贷款的共同申请人是借款人的配偶,只有是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别人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的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的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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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9: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