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学历入户条件如下: 1、工作单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登记注册: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已在成都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区属国有企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2、工作单位在成都市郊区市县登记注册: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已在成都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区属国有企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3、个体经商户雇员不符合入户条件; 4、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出国留学人员)可免予办理入户认证,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5、工作单位为部属国有单位的办理入户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