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住房应该怎么落户 |
释义 | 成都市2019年出台了落户政策和购房落户手续,其中积分入户的申请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积分申报时间和查询公示名单的时间,以及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都有详细规定。从4月16日起,落户成都流程将更加简洁。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市外人员不必前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超大特大城市还调整了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一、迁移政策 几个重要时间 1. 申请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 2. 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 3. 申请人可在9月15日至9月30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rkb.chengd.gov.cn查询本次积分入户公示名单。公示通过后,公安办证中心将为符合积分入户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4.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11月20日 2、从4月16日起,落户成都流程将更简洁了!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市外人员,不再前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此外,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3、1月15日,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对“市外人员申请亲属投靠入户”一类进行了政策解读,表示按新的户籍政策,与成都户籍人员结婚,还需在成都连续居住满3年,方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4、经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1月1日,《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即“1+2”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将正式实施。 本科生以上学历毕业证落户出炉!如何办理+带什么材料一并知道!另外,最近有说本科学历落户即将停止办理是谣言。 2019成都落户政策 "无房证明"可在办证中心打印 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市外人员,不再前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此外,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应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推动产业和人口的合理扩散,防治“大城市病”。 二、购房落户手续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购房落户手续。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手续。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手续。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购房落户手续。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购房落户手续。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购房落户手续。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购房落户手续。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购房落户手续。 9、填写《入户申请表》。 拓展延伸 成都市2019年落户政策解析 根据成都市2019年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将进一步完善户籍政策,促进人口合理流动,优化城市人口结构,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落户政策。 首先,进一步放宽户籍限制。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将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宽至与本地居民同等条件。具体来说,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以及在我市稳定就业满2年且具有稳定住所、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满2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满1年的,即可在成都市落户。 其次,优化落户流程。进一步精简落户流程,提高落户效率,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完善数据采集和管理,确保落户信息的准确性。 此外,强化落户管理。加强落户管理,规范落户流程,对违规落户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强人口信息与公共服务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总的来说,成都市2019年发布的落户政策,旨在加强户籍管理,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放宽户籍限制、优化落户流程、强化落户管理和加强信息共享等措施,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推动成都市的人口发展和城市繁荣。 结语 成都市2019年落户政策已经实施,其中包括积分落户和购房落户手续。积分落户的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购房落户手续包括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备案证明、房屋信息摘要、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证明、门牌号证明和填写《入户申请表》。对于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市外人员,落户流程将更加简洁,无需前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五条\t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t第四条\t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t第二条\t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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