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冷静期内,仍然被视为夫妻关系吗?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有时间思考,权衡利弊,确保做出正确的决定。在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如果30天内没有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夫妻双方仍然处于夫妻关系中。离婚冷静期是为了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权衡利弊,确保做出正确的决定。因此,离婚冷静期期间仍然被视为夫妻关系。 2、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3、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30天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语 离婚冷静期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做出正确的决定。在这期间,双方仍然处于夫妻关系中。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30天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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