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丧偶,如何正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后的房产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遗产继承权不可赠送,符合条件可代位继承。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才需要继承公证。 法律分析 一、夫妻突然一方去世了房产证怎么办 夫妻突然一方去世了房产证的处理需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突然一方去世了,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去世一方的名字,可以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权是可以赠送吗 遗产继承权是不可以赠送的。遗产权是属于非财产权利,是一种期得的权利。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获得利益。符合一定情形的,继承权可以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遗产继承权必须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结语 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处理房产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权不可赠送,但符合条件时可以代位继承。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才需要进行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确保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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