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死亡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呢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分一半给配偶,其余归被继承人。同级继承人应均分遗产。特殊困难的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到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但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除非有约定,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应首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剩下的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均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于尽了被继承人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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